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务处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对第七批立项建设的实验、实训课程进行结题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鉴定范围
列入公司第七批建设的13门实验、实训课程,以及两门第六批立项建设的实验、实训课程,具体课程清单详见附件。
二、评审鉴定形式
集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立项建设的实验、实训课程进行评审鉴定。评审专家将根据实验、实训课程建设质量确定是否给予结题;结题课程的剩余建设经费将根据课程建设质量而定。
三、评审鉴定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进一步加强对本部门实验、实训课程建设的督促和检查,把好质量关。
2.各实验、实训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完成立项课程的建设工作,并按评审鉴定要求做好结题报告书、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工作。
3.评审鉴定材料一律用A4纸、计算机打印,用书面(二份)和电子版本二种形式,于11月28日前由学院汇总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29)联系人:朱旭明 联系电话:87557066 。
4.《浙江财经学院实验教学课程(项目)建设结题报告书》可从学校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