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副教授博士工作电脑的配备办法》(浙财院【2006】186号)和《关于调整副教授(博士)笔记本电脑报销金额的通知》文件精神,为2012年9月份以前引进和晋升的副教授、博士(具体名单见附件)办理工作电脑入库、报销手续。具体如下:
1、请有关老师携带实物及发票(为便于资产入库,发票务必写明笔记本电脑 “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具体配置”、“单价”等要素)到所在部门资产管理员处办理资产入库手续。
2、笔记本电脑发票必须经二级学院负责资产的领导和资产管理员签字确认。
3、凭发票和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资产入库单(资产管理系统验收单)到资产管理处办理经费报销手续,限报4000元。
4、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2月10日
联系人:行政楼206办公室 86735801 陈老师
行政楼208办公室 86735918 王老师
附件:2012年下半年配备名单.xls
资产管理处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