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时费结算核对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位老师于2013年1月6日前完成本人课堂教学工作量的核对。
2、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下沙校区补贴政策修订方案”(浙财院[2009]100号),从2009年9月1日起,行政人员工作时间内上课,上课下沙补贴(10元/节)停发,业余时间上课的,由老师向二级学院提出,由二级学院(部)在工作量系统中上报。
3.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浙江财经学院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7号文件)执行,课时计算周次为17周。
4. 有出入的老师请于1月7日下午4点前上报教学办。
5、1月7日——1月9日,核对无误的老师至教学办签字确认本学期教学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