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通知
教职工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职工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公司2013年度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全球十大网赌正规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3-03-01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3〕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公司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条件
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学术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已列入校级人才培养计划(包括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校中青年骨干教师),且未列入省151第三层次及以上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二、选拔程序
2013年度全省选拔第三层次培养人员400名。省里将对其中80名培养人员开展择优资助,每人资助3万元,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配套。教育厅分配公司10个推荐名额,择优资助人员由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在全省入选人员中组织选拔。
人事处将在个人申报、所在部门推荐基础上,严格审查材料真实性,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评选出公司第三层次推荐人选。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表式见附件)1份,并加盖部门章;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表式见附件,用A4纸打印)2份,佐证材料1份(要求不超过20页);
(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电子稿要求同步发至人事处信箱。
希望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的推荐工作,鼓励符合条件教师积极申报,并在3月8日前将上述材料上报校人事处。
联系人:柳仕莺 联系电话:87557036
电子邮箱:szgl@zufe.edu.cn
附件1、《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附件2、《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校人事处
2013年2月27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