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8000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2〕303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47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三、优先资助学科及资助内容
为加强选派工作的针对性,充分发挥国家留学基金的效益,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重点选派《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详见《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资助内容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在录取时确定。
四、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表现突出,学成以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符合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查询》http://www.csc.edu.cn/require/;)。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①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②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③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④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⑤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⑥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类别)、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本科生赴国外学习、实习、交流项目(如印度Infosys实习项目等)。
具体项目的申请条件参见各项目选派办法。
五、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阅读《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http://www.csc.edu.cn/Chuguo/dd5ee170124947a8bcd638c8a723930c.shtml,确定是否具备申请资格;了解选派类型、选派计划和选派办法等。查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www.csc.edu.cn/Chuguo/533c137823d04ce083d90fba2266d6d0.shtml,确定外语水平是否合格。
(二)仔细查阅《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查询》http://www.csc.edu.cn/require/;可根据自己从事的学科、拟留学国别,确定拟申请项目。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申请人除可以利用学校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渠道或个人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外,还可充分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的项目申报竞争比较激烈,而往年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常常出现录取人员不足的情况,如有合适项目,请申请教师充分利用教育部已有资源进行申报。
(三)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了解使用指南(非员工类)及相关要求:http://www.csc.edu.cn/uploads/出国/2012/国内非员工类使用指南V3.docx。
(四)准备申请材料,材料要求请查阅《关于准备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五)《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二级学院(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报人事处团队办,地址:行政楼306室。
六、受理及申请时间
(一)受理时间:2013年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受理大部分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受理机构:浙江省教育厅。
(二)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13年3月1日至3月20日。请申报教师在3月1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所有表格填好且校对无误后方可提交,提交后无法退回。各二级学院(部)认真填写单位推荐意见,于3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以及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报人事处团队办(szb2@zjnu.cn)。
(三)我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办公室即日起开始提供咨询,联系人:刘青,电话0571-8832 0543;蓝晶晶,电话:0571-8800 8986。
七、有关说明
(一)申请人申报前请事先登录国家留学网,仔细查阅项目指南等有关材料,选择适合自身和本学科、专业发展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出国留学项目;熟悉网上报名系统及相关要求,提早填写报名系统中所要求的各项栏目。尤其是“成果业绩”、“出国学习/研修目的”等栏目,申请人员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以提高申报项目的成功率。
(二)为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对尚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的骨干教师,学校同样给予推荐。
(三)从今年起,各申请人员在填写系统时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请老师们看到通知后通过多种途径着手先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今后不再接受各类项目的出国延期申请,希望教师在申报的时候要有目的性、计划性,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入选后能尽早派出。
(五)相关具体信息请查询国家留学网,《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cid=13)。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