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交叉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就公司开展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2012年新立项和2012年以前立项但未结题的所有科研项目,名单详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项目汇总表》(附件一)。
二、自查内容
《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填写的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与经费支出账目是否一致。
三、自查方法
1.学校对财务报销系统设置的条目进行了分类汇总,现有条目已与《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中的支出条目基本对应,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经费查询系统(http://192.168.99.9/wingsoft/index.jsp,查询方法见附件二),对照本人填写的《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的《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电子版提交学院(部门)科研秘书。
2.尚未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的项目负责人请务必补填,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学院(部门)科研秘书。省教育厅要求,对于不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的项目负责人将限制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
四、自查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的修改和填报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表格电子表统一发送kyc@zufe.edu.cn。
联系人:丁 洪 87557161 蒋国其 87557081
科研处 财务处 纪检办 审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