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同学:
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全面展开,请需要申请的同学仔细阅读《助学贷款基本知识》、《助学贷款贷前诚信知识》,并完成《助学贷款贷前诚信教育测试卷》。测试卷连同申请贷款材料于4月30日前一并上交至员工工作办公室,冯老师。
贷款材料总共15份材料(见附件),每份材料注意点均请参考附件。其中材料1为助学贷款审批表,员工所有申请贷款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再由分管贷款老师指导填写。
从2010年起经办银行要求增加两项材料:1、原贫困证明在民政部门盖章基础上加盖最基层单位公章(村委会或居委会),便于毕业后联系,贫困证明电子版已相应修改;2、增加借款人父亲(或母亲)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防止借款人家庭住址搬迁后失去联系。
承办银行要求09-11级初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员工将身份证原件收上,统一到承办银行办理E时代灵通卡。为此,各位初次申请贷款的同学请将身份证原件在4月13日之前交给冯老师,逾期不予办理。具体办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信息学院员工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